校内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2〕9号)(附件一)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四川大学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推荐工作。
一、选派条件
1、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我校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2、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1、四川大学推荐名额为1人。
2、教育部对入选项目学者提供每人每学年8000元的资助培养费。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人选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二)一式两份。
2、各单位负责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三)。
3、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等可以在武汉中心网页()上查询和下载。
4、请各单位于2012年4月3日前将《一览表》和《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报送人事处青年教师工作办公室(西区行政楼351办公室)。
联系人:陈科、吴海临
联系电话:85403799。
人事处青年教师工作科
2012年3月21日